新闻中心
关于国家电网对于继电保护装置更换周期要求
关于国家电网对于继电保护装置
更换周期要求
一、微机保护整机标准服役年限(强制更换周期)
1. 行业标准 DL/T 587-2025(2026-03-28 实施,国网执行依据)
·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*低设计使用年限≥15 年(新版标准由旧版 12 年上调至 15 年)
· 补充约束:
1. 运行环境恶劣(沿海盐雾、高湿、多粉尘、高温控制室)、频繁故障、缺陷频发的装置,可缩短更换周期至 10~12 年;
2. 装置达到 15 年服役期,必须纳入年度技改计划整体更换,禁止超期长期服役;
3. 设备厂家需承诺停产后续 10 年备件供应,无备件供应的装置提前更换。
2. 旧版 DL/T 587-2016(存量老旧设备仍参考)
· 微机保护装置使用年限不低于 12 年,运行不稳定、环境差的设备缩短更换周期
· 国网各省公司实操口径:运行满 12 年启动状态评估,满 15 年强制更换。
3. 电磁型、晶体管型老式保护(无微机数字化)
· 设计寿命仅 8~10 年,运行满 10 年必须整体更换,不再允许延寿运行。
二、分部件更换周期(国网十八项反措硬性要求)
出自《国家电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》:
1. 开关电源模件:运行满 6 年宜单独更换,电源故障高发是保护拒动 / 误动主要诱因
2. 装置内部锂电池(时钟、失电定值保存):每 2 个检修基准周期(4 年)更换一次,防止失电丢失定值、时钟错乱
3. 液晶、通讯插件等易损件:出现黑屏、通讯中断、采样异常时立即更换,不等待整机年限到期。
三、未到年限但必须立即更换的情形(国网技改管理规定)
1. 技术不满足现行规范
o 不支持双重化配置、无 IEC61850 数字化接口、不满足新一代网络安全要求;
o 无法适配新能源低电压穿越、故障快速切除、分布式保护等新增功能。
2. 家族性缺陷 / 厂家停产
o 厂家已停产、备件停止供应,无法采购插件维修;
o 同型号批量出现 CPU、电源、采样插件批量故障,纳入家族缺陷清单。
3. 运行缺陷频发
o 年度检修同一装置出现≥3 次相同故障,多次处理无法根治;
o 电磁抗干扰不达标,频繁出现误告警、采样漂移、保护误动。
4. 反事故措施强制改造
如母线保护、主变差动保护不满足新版差动防误动、CT 饱和识别要求,需提前更换。
四、国网运维实操管理流程
1. 投运满 10 年:开展专项状态评估,核查故障率、元器件老化程度、备件供应、合规性;
2. 投运满 12 年:纳入中长期技改储备,逐年分批更换;
3. 投运满 15 年:当年完成更换,严禁跨年度延期;
4. 恶劣环境站(海边、化工区、地下室潮湿控制室)统一按10 年作为更换上限。
附件:标准原文条款摘录
一、现行行业标准 DL/T 587-2025(2026-03-28 实施,国网*新执行依据)
DL/T587-2025标准封面
1. 整机服役年限强制条款(4.7 总体要求)
原文: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5 年,装置不宜超 15 年长期运行;运行环境恶劣、缺陷频发、无备件供应的装置,应提前开展更换改造。
2. 厂家备件保障条款(8.1 生产制造要求)
原文:设备制造商应承诺装置停产之后,持续提供不少于 10 年备品备件;若备件停止供应,运维单位应提前制定更换计划。
3. 老旧设备评估管理(10.3.6 运维管理)
原文:投运满 10 年的微机保护装置开展专项状态评估;投运满 12 年纳入中长期技改储备;投运满 15 年当年完成整体更换,严禁跨年度延期服役。
二、旧版存量设备标准 DL/T 587-2016(2017-05-01 实施,2026.3.28 前投运设备适用)
1. 整机基础年限(3.7 总则)
原文: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 12 年,对于运行不稳定、工作环境恶劣(沿海盐雾、高湿、粉尘、高温)的微机保护装置可根据运行情况适当缩短使用年限。
2. 元器件单独寿命(8.13 制造厂商要求)
原文:制造厂商应在微机保护装置说明书中标明整机使用年限(不应小于 15 年);逆变开关电源模件应单独标注使用寿命。

